近日,新镇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置,向各子公司选派了廉政监督员,明确了岗位责任和监督方式,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履行所覆盖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廉政监督员在子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子公司领导下,通过列席所在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形式履行子公司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监察法、公职人员处分条例等廉洁制度学习和职工廉洁从业教育等七项职责,每半年向公司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完善,廉政监督员的派驻,延伸了公司纪检廉政监督触角,监督前哨设置进一步完善,公司纪检组-纪检监察室-支部纪检员-子公司廉政监督员“四位一体”的纪检廉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将得到进一步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