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干事创业中因害怕出现失误而被问责,变得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现在有了‘鄂纪励十二条’,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纪检工作人员干劲更足、信心更大!”宜昌运营公司支部纪检委员激动地说道。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出台,公司广大党员干部纷纷在朋友圈转发热议,一致点赞叫好。
10月15日,宜昌运营公司以四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为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各党支部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
“有了‘鄂纪励十二条’,为干事创业的干部卸下了‘心理包袱’,以后我们的监督会更加精准、措施会更加具体、形式会更加丰富,纪检工作成果会越来越好!”会上,大家激烈地讨论着,纷纷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与见解。
集团公司派驻纪检四组组长、监察专员、宜昌运营公司党委委员杨辉强调,各党支部委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作出表率、干出样子,努力带个好头,更要加强宣传引导,最大程度地调动和激发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确保“鄂纪励十二条”落地见效。(戴晓静)